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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罗米修斯偷给人一束火,我们便自己造了光,于是我们开始远离上帝。暗夜有灯火,黑暗便窃取了光明,从此黑白开始失去边界。
灯红酒绿,霓虹灯点亮夜晚,让星光都失色。
深夜的城市可以比白天还喧嚣。因为灵魂无法安睡,因为越是黑暗无光的地方,越能显见脆弱和单薄。
因为躁动、寂寞、迷茫、空虚,所以要鲜衣怒马,要哭着、笑着、怒骂着、叫嚷着。所以我们要结伴,要麻醉,才能不用面对那个空洞的自己。
酒吧里音乐震耳欲聋,纪倾城逆着狂欢的人潮走。
有人看到美女,想要过来搭讪,可是纪倾城的眼光却把他们吓住,她像是一只饿了很久的野狼,要咬烂他们的骨头
她的眼里似乎有一团不熄灭的火,这火让她与他们格格不入。
为什么?既然你们活得这么空虚,要用噪音、酒精、药物来麻醉才能熬过黑夜,那为什么你们还要活着?
既然你们有那么多光阴拿来挥霍,为什么不分一点给我?
都去死啊。
让她活啊!
纪倾城怒气冲冲地踹开二楼包厢的门。
她要找宙,她不信他没有办法,他不是神么?他不是永生不死活了亿万年么?
那就证明给她看,证明他真的是神!
让她活。
纪倾城已经做好准备看到一地的痴男怨女、纠缠*,然而房间里的景象却出乎意料。
这就有点尴尬了。
宙不在屋子里,这里似乎变成了正常的包厢,屋子里大概有十来个人,大多都是堪比女明星美貌的年轻女孩儿,只有三个男人,最中间的那个长得最英俊,戴着眼镜,一副斯文败类的气质,是纪倾城的旧相识——章朝。
纪倾城与屋里的人面面相觑,音乐停下,包厢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疑惑地盯着纪倾城看。
“你谁啊?”其中一个男人问。
“抱歉,我”
“找我的。”
纪倾城本想说自己走错房间了,可是已经被章朝抢了白。
章朝站起身来,主动朝纪倾城走过去,原本贴着他的女人不情不愿地坐直了身子,不友好地看着纪倾城。
“哎哟,章总,还有女人能让你移动尊驾呢?”
章朝回答的时候目光都没有离开过纪倾城。
“这个最特别。”章朝说。
纪倾城眉一皱,她非常不喜欢这个说法。
“来找我?”章朝问。
“不是,找别人,走错包间了。”
“这里只有这一个包间。”
什么酒吧,竟然只有一个包间
谁都不相信她说的话,费尽心机要来接近章朝的女孩子太多了,但是手段这么糙的倒是真的很少,屋里其他人都饶有趣味地看着纪倾城,等着她继续扯。
“算了,随便吧,你们接着玩儿。”
纪倾城准备走出去,却被章朝一把抓住了胳膊。
“想来就来,说走就走?”章朝笑起来,玻璃镜片下那双漂亮的眼睛闪着戏谑的光“纪小姐,你把我这里当做什么地方了?”
纪倾城冷笑一声,没好气地问:“你这是什么地方?阎王殿么,有去无回?”
“何必做这个样子,我本来就知道你迟早会回头找我的。”
“凭什么知道?我凭什么非要来找你?”
章朝轻笑一声,理所当然地说:“因为我是章朝。”
纪倾城终于知道为什么宙会说章朝像他了,因为都一样不可一世,傲慢张狂。
“你是不是觉得你很叼?”
纪倾城一开口,屋里人都一呆。
“我其实觉得你还好”没有人敢这样说章朝。
还押韵
屋子里的气氛一下子降到冰点,纪倾城感觉到章朝的目光一下子冷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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