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发生。”
阿曼斯基笑了起来。她第一次说出很私密的话,却可能是让男人最沮丧的消息。他努力地寻找适当字句。
“莉丝,你对一个五十几岁的老头没兴趣,这我明白。”
“我对一个五十几岁又是我老板的老头没兴趣。”她举起手制止他插嘴。“等等,让我说完。你有时候很笨而且官僚得让人抓狂,不过你其实很有魅力我也可以感觉到但你是我老板,我见过你老婆,我又想继续替你工作,如果和你搞婚外情真是最愚蠢的事了。”
阿曼斯基一语不发,甚至几乎不敢呼吸。
“我知道你为我做了什么,我并非不懂得感恩。我很感激你能确实摒除偏见,给我一个机会。可是我不想要你当情夫,而你也不是我父亲。”
过了一会儿,阿曼斯基才无助地叹了口气。“那你到底要我怎么做?”
“我希望继续为你工作。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他点点头,并尽可能诚实地回答她。“我真的希望你替我工作。但我也希望你对我抱有一点友情和信任。”
她也点点头。
“你不是个会让人想交往的朋友。”她听了似乎脸色略沉,但他又接着说:“我可以理解你不想让任何人打扰你的生活,我也会尽量做到。但我可以继续喜欢你吗?”
莎兰德思考许久后,起身绕过办公桌给他一个拥抱作为回答。他完全惊呆了。直到她放开他以后,他才拉起她的手。
“我们可以当朋友吗?”
她点了一下头。
那是她唯一一次在他面前显露温柔,也是她唯一一次碰他。阿曼斯基一直记得那柔情的一刻。
又经过了四年,她仍未对阿曼斯基透露过任何私生活或背景细节。有一次他将自己学到的“私调”艺术运用在她身上,他也去找潘格兰长谈——他见到他来访似乎并不惊讶,而最终的发现并未增进他对她的信任。对此他始终只字未提,也没有让她知道自己在打探她的生活,反而隐藏起内心的不安并更加提高警觉。
在那怪异的一晚结束前,阿曼斯基和莎兰德达成了协议。未来她将以自由工作者的身份为他做调查计划,无论有没有接案子都能领取一笔微薄的月薪,而每接一件案子还会再按件计酬。她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做事,相对地,她也得保证绝不做出可能令他尴尬或让米尔顿安保卷入丑闻的事。
在阿曼斯基看来,这么做对他、对公司、对莎兰德本身都好。他将麻烦的私调部门缩减到只剩一名全职员工,那是个较年长的同事,除了例行公事游刃有余之外,还能处理征信事务。至于复杂或棘手的任务则全交给莎兰德和其他约聘者,后者是独立承接案件,万一出状况,米尔顿安保其实可以不必负责。由于他经常有案子交给她办,因此她收入还不错,原本还可以更好,但莎兰德总是得看心情工作。
阿曼斯基也不勉强她改变,只是不许她见客户。今天的任务却是例外。
这天,莎兰德穿了一件黑t恤,上面印着露出獠牙的外星人和“我也是外星人”等字样。下半身的黑裙边缘已经磨损,外头罩上破旧的黑色中长皮外套,再加上铆钉腰带、厚重的马汀大夫靴和红绿相间的横条长筒袜。她脸上的妆色调怪异,显示她可能有色盲。总之,她是特地装扮了一番。
阿曼斯基叹了口气,将目光移到穿着保守、戴着厚眼镜的客人身上。迪奇弗洛德是个律师,他坚持要见见写报告的员工,并当面问问题。阿曼斯基已经尽可能地以莎兰德感冒、出远门或忙于其他工作等借口推脱,以避免他们碰面,但律师却淡淡地回答说没关系,事情不急,他大可以等个几天。到头来终于避无可避,只得安排这次会面。此刻,看上去已年近七十的弗洛德很明显地看着莎兰德看得出神,而莎兰德也以不带丝毫热情的表情怒目回瞪。
阿曼斯基叹口气后,再次看着她放在他桌上、标示着“卡尔麦可布隆维斯特”的讲义夹。这个名字工整地印在封面上,后面还有社会安全号码。他大声念出名字,弗洛德先生这才从着魔的状态中惊醒,转向阿曼斯基。
“好啦,关于布隆维斯特,你能告诉我哪些事?”他问道。
“这位是负责写报告的莎兰德小姐。”阿曼斯基顿了一下才又接着说,他脸上带着微笑,试图增加对方的信心,但口气中却有些心慌道歉的意味。“别看她这么年轻,她可是我们最顶尖的调查员。”
“我绝对相信。”弗洛德的冷淡语调透露出他言不由衷。“说说看她有何发现。”
弗洛德显然不知该如何与莎兰德应对,因此决定对她视而不见,转向阿曼斯基提问。莎兰德嚼着口香糖,吹了个大泡泡,然后没等阿曼斯基回答便说道:“请你问问客户想听长的还是短的版本。”
尴尬地沉默片刻后,弗洛德终于转向莎兰德,为了弥补对她的伤害,便改用长辈的慈祥口吻对她说:
“如果这位小姐能口头总结一下,我将十分感谢。”
有一度她露出令人意想不到的仇视神情,弗洛德不禁感到脊背发凉。但就在一瞬间,她的眼神立刻变得柔和,弗洛德又怀疑是否自己眼花了。她开口时,简直恭敬得有如公仆。
“请容我先声明一点,这次的任务并不特别复杂,只不过工作内容本身的描述有点模糊。你想知道‘所有能挖得出来’有关于他的事,却未明说特别想查哪些事,所以这份报告有点像是他一生的杂录,虽然共有一百九十三页,但有一百二十页都是他写的文章或剪报拷贝。布隆维斯特是公众人物,几乎没有秘密也没什么好隐瞒的。”
“但他毕竟还是有秘密吧?”弗洛德说。
“每个人都有秘密。”她平淡地回答。“只是要去发掘出来罢了。”
“说来听听。”
“布隆维斯特生于一九六年一月十八日,现年四十三岁。他生在博尔兰格,但从未住过那里。他出生时,父母库尔特和阿妮塔都在三十五岁左右,现在两人都死了。他父亲是装机器的工人,经常跑来跑去,而母亲呢,据我所知,一直都是家庭主妇。麦可上学以后,全家搬到斯德哥尔摩。他有个小他三岁的妹妹叫安妮卡,是个律师。另外还有一些表兄弟姐妹。你准备替我们倒咖啡吗?”
最后这句话是对阿曼斯基说的。开会前他命人用热水瓶备妥咖啡,此时正仓促地压出三杯咖啡来,一面以手示意莎兰德继续说。
“所以一九六六年,他们住在小埃辛根。布隆维斯特先是在布罗玛上学,后来到国王岛上预备学校。他以优异的成绩毕业——讲义夹里有成绩单拷贝。在预备学校期间,他选修音乐课,还在一个名叫拔靴带的摇滚乐团担任贝司手,而且乐团曾经推出单曲,一九七九年夏天在广播电台上播过。预备学校毕业后,他到地铁站当收票员,存了点钱之后出国。他离开了一年,多半都在亚洲游荡——印度、泰国,然后又跑到澳大利亚。二十一岁的时候,他开始在斯德哥尔摩上新闻课程,但只上一年便休学入伍,在拉普兰的基律纳当步枪兵。那算是个很糙的单位,但他表现得很不错。退伍后,他完成了新闻学位,之后一直在新闻界工作。你要我说得多详细?”
“说你认为重要的事就好。”
“他有点像是三只小猪里那只勤劳猪。到目前为止他都是个杰出的记者。八十年代,他接很多临时工作,先是在外地报社,后来才到斯德哥尔摩。我列了清单。关于‘熊党’的新闻是他的转折点,就是他认出那群银行劫匪。”
“小侦探布隆维斯特。”
“他恨死这个绰号,这倒不难理解。如果有人敢在报纸版面上叫我‘长袜皮皮’1我就把他们打到鼻青脸肿。”
她阴阴地瞥向阿曼斯基,他则心虚地咽了一下口水。他已经不只一次把莎兰德想成长袜皮皮。只见他挥挥手让她继续。
“一项消息来源显示,在那之前他一直想当刑事新闻记者,还曾经在某晚报实习过,后来却是以政治财经报道成名。他起初是签约记者,到八十年代末才在一家晚报找到全职工作。一九九年,他离开那家报社,协助创办千禧年月刊。那份杂志背后没有任何大出版社撑腰,一开始完全不在状态,如今销售量已经达到每个月卖出两万一千份。他们的办公室在约特路上,离这里只有几条街。”
“左派杂志。”
“这得看你的‘左派’怎么定义。一般大众把千禧年视为社会评论杂志,但我猜无政府主义者会觉得它跟竞技场、前沿一样,属于小中产阶级的烂杂志,而温和的学生团体则很可能认为该杂志的编辑全都是共产党员。没有证据显示布隆维斯特曾经活跃于政治圈,即使在他上预备学校、左倾风潮盛行年间也一样。他在新闻学院埋头苦读时,和一位当时在工会组织中十分活跃的女孩同居,那女孩如今是左翼党的国会代表。他之所以被贴上左派标签,主要应该是因为他当财经记者时,专门调查报道企业界的贪腐情形与可疑交易。他曾经做过一些对大企业家和政客极具破坏性的个人特写——那些人大多是罪有应得——导致许多人辞职,也引发连串的官司诉讼。其中最著名的阿波加案,最后有个保守派政治人物被迫下台,某位前议员也因为盗用公款被判刑一年。揭发罪行实在不能拿来当做判定一个人左倾的标准。”
“我懂你的意思。还有什么吗?”
“他写了两本书,一本关于阿波加案,另一本叫圣殿骑士团,三年前出版,是关于财经报道。我没看过这本书,不过从书评看来似乎颇有争议,在媒体引发不少讨论。”
“钱呢?”弗洛德问。
“他不是很有钱,但也饿不死。所得税申报书附在报告里。他银行里大约有二十五万克朗,包括一笔退休基金和一笔储蓄存款。他另外一个账户里约有十万克朗,专门用来支付工作、旅行等费用。他有一间合作公寓,在贝尔曼路,六十五平方米大,房贷已经付清,没有借贷或负债。他还有另一项资产,位于群岛间的沙港。那是一栋二十五平方米的小屋,装潢成夏日水边度假屋,就在全村最美的角落。很显然是他的一位叔伯在四十年代买的,当时一般普通人还有此能力,最后小屋就落到布隆维斯特手中了。他们将家产平分,所以他妹妹分得双亲在小埃辛根的公寓,布隆维斯特分到小屋。我不知道小屋的现值多少——肯定有几百万,但话说回来,他好像没有出售的打算,而且还常去沙港。”
“收入呢?”
“他是千禧年的所有人之一,但每个月只领一万二左右的薪水,其余收入则来自撰稿的工作,数目不固定。三年前他忙了一年,约莫赚了四十五万,去年撰稿却只赚进十二万。”
“除了律师费等等,他还得缴十五万的税。”弗洛德说:“我们就假设总金额不低吧。而他入狱期间也会有损失。”
“也就是说他将会变得一文不名。”莎兰德说。
“他诚信如何?”
“这可以说是他的信任资产。他的形象就是坚定捍卫道德、与商界对抗,他也屡次被邀请上电视作评论。”
“现在被判了刑,这项资产恐怕所剩无几了。”弗洛德说。“我不敢说我百分之百知道一名记者必备的条件,但经过这次挫败,大侦探布隆维斯特要想得到新闻大奖恐怕遥遥无期。这回他笑话可闹大了,”莎兰德说:“我可以发表一点个人意见吧”
阿曼斯基听到这里睁大了双眼。莎兰德替他工作这么多年,从未针对任何私人调查发表过任何个人意见。她只在乎赤裸裸的事实。
“检视温纳斯壮事件的真相并不在我的任务范围内,但我确实留意了整个审判过程,也不得不承认我真的大吃一惊。整件事都不太对劲,而且实在以布隆维斯特的作风,根本不可能发表这么离谱的东西。”
莎兰德挠挠脖子。弗洛德表现得很有耐心。阿曼斯基则不确定是自己看错了,或者莎兰德的确不知该如何继续。他所认识的莎兰德从来没有不确定或迟疑过。最后她似乎终于下定决心。
“就当我们私下聊聊我还没有认真研究过温纳斯壮的案子,但我真觉得布隆维斯特是被人陷害的。我想这件事里头一定有什么和法院判决书所写的截然不同的东西。”
眼前的律师以锐利的眼神打量着莎兰德,阿曼斯基也注意到打从莎兰德开始报告,直到此刻客户才显露出真正感兴趣的神情。他暗暗记下弗洛德对温纳斯壮案有一定程度的兴趣。不对,阿曼斯基立刻转念,弗洛德感兴趣的不是温纳斯壮案,他是在听到莎兰德暗示布隆维斯特可能遭人陷害时才有了反应。
“你这话怎么说呢?”
“这是我个人的猜测,但我敢肯定他上了某人的当。”
“为什么这么说?”
“从布隆维斯特的背景看得出来他是个非常谨慎的记者,他从前揭发的每件丑闻全都有凭有据。有一天我去法院旁听,他好像连努力也不努力就放弃了。这根本与他的性格不符。如果法院说的是事实,就表示他毫无证据便捏造出关于温纳斯壮的报道,然后像个自杀式人体炸弹一样发表出去。这完全不像布隆维斯特的作风。”
“那么你认为发生了什么事?”
“我只能推测。布隆维斯特相信自己的报道,但过程中出了差错,结果发现他得到的消息是错的。也就是说,消息来源是他信任的人,也可能有人故意提供错误情报——这听起来复杂得不可思议。另外也有可能是他受到严重威胁,使得他宁可被当成无能的笨蛋也不想挣扎反击,干脆投降。但我要再强调一次,我纯粹只是推测。”
莎兰德打算继续报告,弗洛德却举起手阻止了她。他静坐着,一面用手指敲打椅子的扶手,片刻后才略显迟疑地再次转向她。
“如果我们决定雇用你去发掘温纳斯壮案的真相你觉得有多大几率能有所发现?”
“这我不敢说。也许不会有任何发现。”
“但你愿意试试看吗?”
她耸耸肩。“我无权决定。我替阿曼斯基先生工作,我该做什么由他决定。而且也得看你们想找什么样的信息。”
“我这么说好了这番话应该会保密吧?”阿曼斯基点点头。“我对这件事一无所知,但我能肯定温纳斯壮在其他情况下绝对有背信行为。温纳斯壮案严重地影响到布隆维斯特的人生,我想知道你的猜测有几分准确。”
这番谈话起了意外的转折,阿曼斯基立刻有所警觉。弗洛德是在要求米尔顿安保去刺探一个已经了结的案子。此案也许对布隆维斯特个人造成某种威胁,但如果接受委托,米尔顿恐怕就和温纳斯壮的律师团杠上了。阿曼斯基一想到在这种情况下让莎兰德像颗失控的巡弋飞弹一样乱窜,心里不安到了极点。
他不只是为公司担忧。莎兰德曾明白表示不希望阿曼斯基像个爱操心的继父,自从那次协议后,他便一直避免有类似举动,但事实上他永远不可能不为她操心。有时候他发现自己会拿莎兰德和女儿比较。他自认为是个不会随便干涉女儿生活的好父亲,但假如女儿的行为和莎兰德一样或过着和她一样的生活,他知道自己会无法接受。
他那克罗地亚人——又或许是波斯尼亚人或亚美尼亚人——的内心深处,始终坚信莎兰德的人生正一步步走向毁灭。若有人想对她不利,她正好是完美的受害者,而阿曼斯基就担心哪天早上会被她遇害的消息给惊醒。
“这种调查可能不便宜。”阿曼斯基提醒道,同时想藉此衡量弗洛德的认真程度。
“那么就设个上限。”弗洛德说:“我不会强人所难,但诚如你向我保证的,你的同事显然能力很强。”
“莎兰德?”阿曼斯基转向她,扬起一边眉毛询问道。
“我现在手边没工作。”
“那好。不过我希望我们对工作上的限制有共识。你把剩下的报告说完吧。”
“剩下的多半是他的私生活。一九八六年,他娶莫妮卡阿布哈姆森为妻,同一年生下女儿佩妮拉。他们这段婚姻没有持续太久,一九九一年就离婚了。阿布哈姆森已经再婚,但他们似乎仍维持朋友关系。女儿跟母亲住,和布隆维斯特不常见面。”
弗洛德又要了一点咖啡,随后转向莎兰德。
“你说每个人都有秘密。你发现什么了吗?”
“我是说每个人都有自认为私密、不会到处宣扬的事。布隆维斯特的女人缘显然很不错,他谈过几段感情,还有多次一夜情。但这许多年来,有个人不断出现在他生命中,两人关系并不寻常。”
“怎么不寻常?”
“爱莉卡贝叶,千禧年总编辑,上流社会女子,母亲瑞典人,父亲是具有瑞典居留权的比利时人。爱莉卡和布隆维斯特在新闻学校认识后,便一直分分合合。”
“这也许没什么不寻常。”弗洛德说。
“也许没有。不过爱莉卡的丈夫刚好就是那个小有名气、曾经在公开场合做一大堆恐怖作品的艺术家葛瑞格贝克曼。”
“这么说她对丈夫不忠啰?”
“贝克曼知道他们的关系。显然是三个关系人都接受这样的情形。女方有时睡在布隆维斯特家,有时睡家里。细节我不知道,但很可能是因此导致布隆维斯特和阿布哈姆森的婚姻破裂。”——
注释:
1长袜皮皮(pippilongstocking),林格伦最受欢迎的作品“长袜皮皮”系列中的主角,她是个满脸雀斑、腿上穿着不同颜色长袜的九岁女孩,她力大如牛、很有正义感,是全世界儿童读者心目中的女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