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散文小说。无论多忙,睡觉前她都得看上个一两章的,穿越重生,她并不陌生。
当下,她从炕上爬起来,虔诚的在床上跪下,多谢上苍,让她得以重生,自此过后,每月初一十五,她定当早晚三炷香供奉。
屋外又响起她娘的吆喝,林夏薇穿上叠放在樟木四方箱子上的衣服,那是她娘领着她上县里的百货商场买的,水红色的棉袄上面没有任何图案,也不修身,还有一条黑色的棉裤。
她想起她娘刚才说的话,她知道她重生在了和张志强相亲的这一天。
人生好不容易重来一次,打死她也不会再嫁给张志强。抿抿嘴,权衡再三,她还是穿上了这套衣服,不为别的,就为了让她娘她爹开心。
年轻时候的她肌肤吹弹可破,面色白皙红润,鹅蛋脸丹凤眼,一头秀发如鸦羽一般,又黑又顺。
梳了头发,林夏薇对着镜子里的少女微微一笑,镜子里的少女比初春的桃李花还要娇艳。
北方的冬天冷死个人,一出门,冷冽的风吹在脸上,刮得人生疼,呼出的气也成了白雾。
北方的农村院子,格局和四合院类似,只不过很多人家都只是盖了正房,东厢西厢倒座房那都是没有的,林家还算富有,在她大哥结婚之前就盖了东厢做了他们的婚房,顺道也在西厢盖了两间泥巴房用来养鸡鸭。
农村没有那么多讲究,厨房就建在正房东西屋的中间,做饭的同时就顺带着烧了炕。
厨房里,她大嫂何桂平在烧火,她娘站在大锅旁炒菜。
“妈,大嫂。”
两人同时应了一声,百忙之中,夏翠华扭头看了一眼林夏薇,满意得不得了,她和丈夫长的都只是端正,两个孩子却长的十分好看,老大像林家人,英武不凡,老小不知道像谁,光挑林夏两家好看的地方长,特别是那双眼睛,据孩子她姥姥讲,像极了孩子她姨姥姥。
“去洗把脸,然后擦擦雪花膏,平儿啊,我不是记得你有一只口红吗?让你妹子抹抹。”
“嗳。”何桂平往灶里添了把火,去了东厢,不一会儿便拿了一只口红回来。
林夏薇接过来往唇中央轻轻淡淡的抹了一点点,再去抿开,大红色的口红就不那么红了,添了些粉色,就像夏天枝头上的杜鹃,何桂平在一边都看呆了。
何桂平是县城人,和她大哥是大学同学,因是同乡,两人便慢慢的走在了一起,毕业以后一起回来建设家乡。如今都在县中学工作,她大哥教数学,大嫂教英语,放寒假了,就回了家。
“我怎么没想到这么涂呢?要是我这么涂了肯定不会被你哥骂了。”哪个女人不爱美?何桂平自然也一样,只是她不会化妆,每次涂口红都像画画一样画满唇,次次都被丈夫林夏英嘲笑成吃人的妖精。
“嫂子你皮肤白,涂红色最好看了,不过要涂淡一点。”林夏薇说的是实话,何桂平皮肤很白,虽然不是很漂亮却也小家碧玉,就是嘴唇颜色浅淡,看着就不是很健康,也正是因为如此,她才会想到去买口红来遮掩。
何桂平受教的点头,笑着去灶边继续烧火,打算开学以后去上班就试试。
洗完脸以后,林夏薇撩开门帘进了东屋。东屋炕上,她两岁半的小侄子林永翔摊成蛤蟆状在呼呼大睡,秋衣掀起一个角露出圆圆滚滚的肚子。
林夏薇不禁露出微笑,将小被子给他盖上,见他皱着眉头,林夏薇轻轻的拍着他的身子。
看着看着,林夏薇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浅,她活了40岁,可以算的上是一个成功人士。
她常常说自己活的不遗憾,哪能不遗憾呢?她人生两大遗憾,一是没有好好孝顺父母,因为她的原因让两个老人在村里抬不起头。第二个就是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了。
结果二十年,她不是没有怀过孩子的,在她和张志强结婚的第二年怀上的。只不过她傻,不知道自己怀孕了,在和张志强去爬山的时候摔了一跤,不到两个月的孩子就这么摔没了。打那以后她就再也没有怀过孕,无数次她都再想,是不是孩子不愿意有她这么粗心的妈妈,所以再也不愿意投生到她的肚子里了。
以前林夏薇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他也只当林夏薇是普通的同学,如今林夏薇和他相亲了,那也就是表示林家人也是看好他的,只要他打动林夏薇,林家那边并不是问题,临出门前的张志强对着镜子充满自信的一笑。
在寒风中等了半个小时,上车前,张志强想,林夏薇肯定会感动得不能自己。
奈何现实与想象相差太远,林夏薇非但不感动,还对他十分不耐烦,这让张志强委屈又恼怒。
十几分钟的车程,实在不远。快到大营子村时,售票员嚎了一嗓子,林夏薇把放在座位上的玩具拿在手里,为下车做准备。
车停了以后,张志强跟在林夏薇身后,想随着她下车,林夏薇也不管,和张志强这人相处二十年,她知道,这人你越说他就越来劲儿,就像后世的那个形容词中二病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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