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9
今天阳光明媚,我心情超好。
突然来的主意,想把我的卧室香闺换一下风格,我的卧室太素了,以前床头还有一幅巨大的玫瑰花图片,后来在一片失意中把玫瑰花给撕掉了,以致我的床头一直空白着。
我有个很大胆的计划,要把我的卧室扮得香艳一点,甚至带有点杨二式的宫闱之风:大幅彩色的真丝帷幕从天花板的中心如向日葵状地向四周延伸,让我躺在床上望上看的感觉就像云雾翻腾云蒸霞蔚。尽管我是孤家寡人,我也得有几天让自己活得像太上老君一样吧。
想好后立即跑去丝绸城买真丝。杭州真是好地方,又滑又润的真丝拿去其他地方人家当宝贝,但在这里像旧报纸一样被伙计们成卷地扔在地上。颜色品种太多,我挑花了眼终于选了个让自己满意的颜色,扯了20米也不过300块钱。
回家后大动干戈,桌子凳子,榔头锤子。这仰着脑袋往天花板上钉帷帐的活不好干,看似没有技术含量,但是我返工了三回,几乎是在要气愤绝望地放弃之时来了技工的灵感。后来香艳卧室终于成型,视觉效果完全超出预先设想,尤其是打开灯光后,整个房间的光景是完全为之一新啊:浪漫,没话可说的浪漫。
为给其他熟女们提供两人世界的温馨土壤,我迫不及待地要公布我的那点小灵感:不要使用小铁钉,而要用小泡钉;天花板的中心部分最好有视觉冲击的图案;从天花板中心向8个方向均匀往外延伸比较好看;最关键的是,用泡钉固定的地方一定要压出摺子,一米多门幅的幔帐均匀折成40公分左右的宽度,然后固定,这样中间下垂的地方就形成了类似泡泡袖一样的效果。
一次成功给了我莫大的鼓励,恨不得想再次跑丝绸城,把红橙黄绿青蓝紫各色丝绸都给买一遍,每周换一种颜色,我就在家当东方不败。我在床上乱蹦,这是我的家,俗气也好,艳丽也好,性感也好,招摇也好,我始终是这里的女王,能这样自由当女王,我很快乐!
带着满足,我钻进被窝,在被窝里把自己脱光了。早上起得早,又折腾了一上午,现在是可以睡个幸福的午觉。
不知多久,我从一个梦中醒来,半天没回过神来。
我在梦里与人鱼水交欢了。清楚地记得有个温柔的前奏,有酒,有音乐,有水果。然后用嘴,用手,用冰凉的大颗葡萄。明显地感觉自己的下体湿润如雨后花蕾。最后是心醉神迷的一片呻吟。
但是始终没出现男主角的正面脸孔,只记得他的胳膊特别粗壮,被拎住后毫无反抗余地。
下意识地把手深入被子摸摸自己下腹,干干的,像阳光下平静的沙滩,根本没有梦境中的湿润和狂野。
卧室的一扇窗开着,有下午的阳光洒进来,也洒在带有金色图案的幔帐上,朦胧一片。把赤裸的身子自由伸展在洁白柔软的被面上,仰面迷离看着头顶上刚完成的华丽手工,感觉自己有种说不出的性感和自恋。
他是谁?闯进我香闺里的那男人是谁?
020
汤老师指示我要弄出个大点的活动出来,说杂志要来一波感官大冲击:视觉的,味觉的,体能的,什么都要。
他启发我,美食版的记者已经着手包抄整个城市,带一批食客一家饭店一家饭店地吃过去,打造声势浩大的美食团,给杭城的每家饭店打分,打分单上的内容密密麻麻,种类详细,力求技术参数上公平公正。这个美食团将成为我们杂志的一个重要招牌。
我的"寻找最美乡村"现在还没有人气,正因为没人气,所以要先搞个有意思的活动出来,汤老师要求活动是互动的,能吸引年轻人眼球的,会在上面花钱的,从而商家愿意在我们栏目上投广告的。
他说得轻巧,我可是要满世界找这样的活动了呀。突然想起上次与豹子聊天时同我说过,他带了个驴友队徒步走了趟徽杭古道,其中有两个小孩,一个9岁,一个7岁,本来以为在两个半天里走40里山路对小孩来说是不可完成的任务,但出乎意料的是,两个孩子都很顺利地穿越了整条古道,而且一路上非常兴奋。他们在营地里自己搭建帐篷,点篝火,看星星,听大人讲徽杭古道的故事,回来把那次的记录放在俱乐部的网站上,那帖子还成了个热帖,很多家长都希望能专门组个家庭团去。有戏了,这种常在美国片子里出现的童子军露营探险故事,应该能吸引年轻爸爸妈妈的兴趣吧?孩子们要去户外露营总要花钱买装备了吧?我们杂志和户外俱乐部共同办这个活动带孩子们去穿越探险这是好强好强的互动吧?于是同汤老师大致说了活动计划。
汤老师支起下巴想想说:"可以考虑。"但看他的神情,我总觉得汤老师对我不是很放手,可能是两年没战斗在媒体第一线,脱节了,迟钝了,他的意图常常不能被我恰到好处地理解和执行,这让他怀疑我的思维和能力。我很郁闷,不过确实得承认,看看80后的新一代记者,他们的无穷精力和创意让我感觉坐在德国不限速的跑车上:不是爽,而是胸前背后都飕飕的一片。
汤老师接着说:"我们的杂志一连几期都将很有卖点,到时候我要琢磨琢磨一些记者们的选题思路。"
我好奇地问:"是什么卖点呀?"
"天机不可泄露。"汤老师笑着神秘地说。
在我出门前他又传授我秘籍:"记住,以后举办活动,尽量要考虑风险低,投入少,产出大,效果快!"
021
近段时间工作压力有点大,又想到通过血拼来释放一点压力,于是去延安路的龙翔服饰城淘衣服。
杭州龙翔犹如北京秀水,里面的衣服,有最时髦的款式,最具落差的还价。据有姐妹说她曾经把1200的开价还到90。我不敢这样还,怕被人追着打。所以每次淘完衣服回来,都感觉买亏了,为了弥补亏损又忍不住下次继续去龙翔还价,然后继续亏损。如此生生不息。
小叶是不会来这种地方的。拿精致女人小叶的说法:打死都不穿龙翔的衣。可惜我没有她的命,也没她天天看时装精品杂志熏出来的好品位,她有个好老公,20万以上的年薪,而且是个肯为她花钱的男人。不是说嘛,找男人,找的不是富人,而是肯为你花钱的富人。有这样一个随时准备着为老婆买单的老公,她当然可以做到袜子、睡衣、内裤都要名牌。而我,既没移动钱包,也没时装杂志的熏陶,只能商场地摊齐下,杂牌名牌通吃。上千的外套与一百的裤子,这样的搭配我也敢。
对了,关于内裤,叶子有个很牛的理论。她曾问我:"5块钱的内裤与50块钱的内裤之间差别是多少?"
"多少?不是45块吗?"
"不,是一个好老公。"
我没回过神来。
叶子论证得有理有据:"女人都有不小心露边的时候,有的露出的是俏皮可爱的蕾丝花边,有的露出的是松垮脱线的裤边。若你是男人,你会喜欢哪一个?很多被淘汰的女人不知道自己失败在哪里,买地摊内裤就是其中一个原因!"
叶子的内裤理论意义深远:女人买了条地摊内裤,可得知她不注重细节和品位,能推理出她没情趣也没床上性趣,所以好男人都避开了;到了中年还是没有人要,所以随便找个男人草草结婚,因为把关不严那人有家庭暴力,忍受折磨后终于分开,从此再也失去了对男人的信心,于是,买地摊内裤的女人买了一条狗,让狗狗陪她终老一生所以,要想有好人生,必须要买50块以上的蕾丝花边内裤。
听了她的话,我简直要抓狂。
平心而论,我承认自己是个自私自利的女人。外面的衣服是给人家看的,里面的衣服才是贴身享受的,所以外衣我能买还价至十分之一的,内衣是不会挑花车里打五折的。只是头脑简单,不喜欢蕾丝痒着大腿根,结果所有的内裤全是没花边的。我迟迟找不到好人家嫁出去,敢情是内裤没买对?若蕾丝花边能给我带来桃花运,我发誓我愿意整天把它们挂在脖子上!
不管她了,不同女人不同命,我认命吧。在小叶不屑一顾的地方,我逛得兴致盎然。
接到陶陶电话时,我正在与老板娘扯着件衣服辛苦还价,接完电话我说:"不买了,我得赶紧走了,女友急着约我呢。"这时毫不松口的老板娘一脸发怒兼沮丧的模样,把衣服往我手里一塞:"那你拿去吧!拿去吧,这样低的价格我从来没卖出过!"
022
要介绍陶陶,必须先介绍另外一个男人,他叫林森。
10年前,我大学刚刚毕业,进了外办,不过不是给外宾当翻译,才20出头的毛孩,不够那格。我的工作,就是呆在办公室里看各种资料表格。那时候出国还算比较重大的一件事,出去的大多是各单位里的头头脑脑,需要有人审查这些资料,我在外办干的就是这活。
林森是我的同事,比我大7岁,在机关里他是算顺利的那种人,年纪轻轻的就已经是正科。当然这也意味着他比较会做人,能左右逢源的那种。
刚进单位,林森就追我。在大学毕业前,我的情史里真的没有拿得出手的东西来晒,一来我父母是小城市里的中学老师,教育方法生活环境很传统,我被洗脑成一个不懂叛逆的乖学生。二来大学的外语学院里实在是女多男少,有限的几名男生在女生群里也越来越娘娘腔,没让人眼前一亮的白马王子。三是就当时整体氛围来说,女生没现在80后的大学生这样充满危机感。还在大学里就打征婚广告找婆家的,那时候没听说过,像我这样没情史的毕业生,虽然心中有些失落,但在并没有被公然歧视的感觉。
所以毕业后,我被他一追就中。
林森有个低他两届的学弟叫大雷,他们同初中同高中同大学而且同系同专业,在北外读大学时,林森很照顾他,后来林森到杭州的外办工作,而大雷继续读研。3年后大雷到杭州的大学,于是这对哥们又碰到了一起。
那段时光确实可以说是最无忧无虑的。我是林森的女朋友,陶陶是大雷的女朋友,大家都处得很愉快,4个人几乎每个周末都是在一起玩乐。那时杭州最流行的是打双扣,一种双人联手争上游的游戏,在植物园里的草地上,或者西湖边的露天茶座,我们可以打上整整一天。至今我还记着每次外出游玩前与陶陶去超市购物的情景,有几样东西是必买的:啤酒鸭、椰丝面包、画梅、一次性台布和西湖听装啤酒。去公园后的一个经典动作就是扬手铺开塑料台布,4罐啤酒压住四个角,然后大家围坐中间抖出各种吃食和扑克:快活的一天就此开始了。若是秋天的午后,一人一罐啤酒下肚,躺在台布上闭目养神片刻,阳光下的桂花香味更会让人感觉醉意的幸福。
若一切顺利,我想我的生活也就会这样继续下去。我会满足这一些的。
可惜不是。
我与林森的恋爱,在某个日子前顺利得有点不像话,而过了那临界时间后就什么都变了。
一切缘于他的母亲,一个守寡多年的妇女,一位刻板固执的小学老师。
林森带我去见他妈妈。事前就知道他妈妈是个寡妇,一人辛苦带大了他,想来要讨得她的欢心需要时间和智慧,所以有些心理准备。但没想到我是如此失败。
初次见面,我记得是带了当时刚流行的保暖内衣,心想女儿是妈贴心的小棉袄,我就先当半个准女儿吧。
她收下礼物,然后还了我礼物,是一双有点过时的黑色皮鞋。我推辞一下就接受了,说了不少感谢话。
她说要去菜场买点菜,让我跟她一道去。我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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