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席德笑着摇摇头。“亲爱的,等一下——我一直跟你说,不要指望什么。有天晚上,默瑞戴蒙德碰巧来了这儿。你知道,”他解释道。“并没待多久,但他说这周哪天晚上会尽量抽时间过来。这是我的好机会。当然,就像我的,不要指望什么。”
“呃,天啊,席德——”肯困惑地摇摇头;接着,他脸绷得紧紧的,显出愤怒的神情,一拳砸在桌上,拳头弹了起来。“为什么要把自己当妓女?”他问道。“我是说,见鬼,你知道,在美国他们会让你出卖你自己的!”
席德还是笑着,可是他的眼睛微微眯起来。“我想那只是你的看法,”他说。
对肯而言,最糟的莫过于卡森立即来救场。“噢,我想肯说的并不是听上去的那个意思,”他说,在肯含糊不清地道歉时(“不,当然不是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你知道”),卡森继续说着别的事,说着只有他才会说的轻松、机灵的话题,直到所有的难堪都烟消云散,到说晚安时,只有握手、微笑,彼此许诺不久还要再聚。
可一俟他们走出酒吧来到街道上,卡森就转身对着肯。“为什么你非得那么该死的幼稚呢?难道你看不出刚才有多尴尬吗?”
“我知道,”肯说,赶紧跟上卡森的长腿“我知道。可是见鬼,我对他很失望,卡森。问题在于以前我从没听他这样说过。”当然,此处他略去若干,因为除了那次羞涩的交谈并打电话到哈里酒吧外;他根本就没听席德谈过什么,那晚打完电话后肯逃回旅店,还担心逗留过久而惹人生厌。
“好,可是即使这样,”卡森说。“难道你不觉得,这个人想怎么对待他的生活是他自己的事么?”
“好吧,”肯说“好吧。我跟他说对不起了,是不是?”此时他这般低声下气,以至于了好久才意识到,从某种程度上说,他表现得并不太坏。毕竟,今晚卡森唯一的胜利只是那种外交手腕,安抚情绪而已;而他,肯,表现得更引人注目。幼稚也好,冲动也好,难道那样说出他的想法不是一种尊严吗?现在,他舔舔嘴唇,边走边看着卡森的侧影,他端平肩膀,尽量走得平稳,不晃动,尽量大步向前,尽量男子气概一点。“我只是忍不住自己的想法,就这样。”他深信不疑地说。“当我对某人失望时,我会表现出来,就那样。”
“好吧,算了。”
虽然难以置信,但肯几乎确定,他从卡森的声音里听出了勉强的敬意。
第二天干什么都不顺。阴沉沉的下午让他们俩也很消沉,火车站附近有间荒凉的咖啡馆,是工人们爱去的地方,他俩坐在那里发呆,彼此很少交谈。这一天开头就好得不同寻常——这本身就是麻烦。
他们直睡到中午才起来,吃过午饭后去海滩,肯只要不是让他单独去那里,也并不介意。没用多久,他们轻松、得体地搭上两个美国姑娘,这种事情卡森驾轻就熟。一分钟前,那两个姑娘还是愠怒的陌生人,往身上抹着香喷喷的防晒油,一副只要有人打扰她们,就会叫的样子;接下来一分钟,她们对卡森说的话乐不可支,挪开屁股和她们的带拉链的twa注蓝色小背包,给不速之客腾地方。那个高个姑娘归了卡森,她有着修长结实的大腿,聪颖的双眸,头发往后轻甩的样子看起来真的很美,而那个小个子姑娘是肯的——满脸雀斑,对输赢看得开,十分可爱。她每一次开心的瞥视、每个手势,都说明她早已习惯甘居人后。肯呢,肚子深深埋在沙子里,两手握拳叠起,支着下巴,微笑着贴近她温暖的双腿。几乎没有一点通常这种场合下谈话时的紧张感觉,甚至当卡森和那个高个姑娘起身跑向水里,溅起一片水花后,他也能提起小个姑娘的兴趣:因为她说了好几次索邦学院“一定很迷人”她对他不得不回丹佛颇为惋惜,不过她也说这“可能是最好的事情”
“那么,你朋友就打算一直待在这里?”她问。“他说的是真的吗?我是说他不念书,也不工作什么的?就是四处游逛?”
“呃——是的,没错。”肯尽量像卡森那样咧着嘴角笑。“怎么啦?”
“有意思,没什么。我想我以前从没遇到过这种人。”
这让肯意识到笑声,还有刚够蔽体的法国泳装让他错了这些姑娘,她们是他或卡森久违了的那种姑娘——城市郊区的中产阶级女孩,恭顺听话、得到父母批准后才开始这次有地陪的旅游;是礼貌地说“讨厌”而不说“他妈的”的那种姑娘。在大街上,她们在校园商店里买的衣服,冰球场上才有的步伐立即就会暴露她们的身份。她们是那种姑娘,围在宾治盅注前,对他第一次穿着燕尾服的样子,小声叫着:“啊唷!”她们那无知的、令人恼火的淡漠瞥视,拒他于千里之外,是他在丹佛和纽黑文的那些岁月中永远的痛。她们传统守旧。令人惊异的是,现在他感觉良好。他将重心移到另一手肘上,这只手缓缓抓满一把滚烫的沙子,让它们慢慢流掉,一遍又一遍,他发现他的话说得越来越快,越越流畅:
“不,真的,巴黎有很多值得一游的去处;真可惜你在那里没待多久;实际上我最喜欢的大多数地方人们一般都不大;当然,我比较幸运,因为我法语说得还行,所以我还遇到很多好客的”
他坚持住了;他应付得过来。卡森和那个高个姑娘优雅、漂亮,像旅游海报上的一对夫妇,当他们游完泳,一路小跑回来时,肯甚至压根没察觉到,卡森和每个姑娘倒在他们身边,忙着找浴巾、香烟,哆嗦着讲笑话,说海水有多凉。肯唯一的担忧越来越甚:卡森一定也清了这些姑娘,会断定她们不值得费神交往。可是扫一眼卡森微妙的笑容,表情丰富的脸,又打消了他的疑虑:此时卡森紧挨着高个姑娘的腿边坐着,她站起来用浴巾揩干后背时,轻快地来回摆动,不用说,就这决定了卡森会跟她们交往下。“瞧,”他说。“为什么我们不一起吃晚饭呢?接下来我们可以——”
两个姑娘赶紧说她们很抱歉:她们恐怕不行。不管怎样,十分感谢,她们要在酒店跟朋友们会合,一起吃晚饭,实际上现在就该同去了,好像她们很讨厌这样——“天啊,看看几点了!”她们听上去真的很抱歉。当他们四人费力地朝室走去时,她们的抱歉让肯鼓起勇气,伸出手,握住小个姑娘那温暖、柔若无骨的小手,那手本来在她腿边甩动。她轻轻捏着他粗大的手指,朝他笑了。
“那么,另外哪天晚上吧?”卡森说。“在你们走之前?”
“哦,事实上,”那高个姑娘说“我们所有晚上确实全都排满了。说不定又会在沙滩上撞到你们呢,那肯定很好玩。”
“去他妈的新罗谢尔注小,瞧不起人,”当他俩单独在男室里时,卡森说。
“嘘——!小声点,卡森。她们就在这里,可能听得见。”
“噢,别傻了。”卡森满是沙子的手把泳裤扔到踏板上。“我倒希望她们听到我说的话——见鬼,你怎么回事?”他看着肯,仿佛怨恨他。“一对该死的戏弄人的假正经,别装什么纯洁了。天啊,我为什么不待在巴黎?”
此时他们两人坐在酒吧里,卡森怒气冲冲,肯生着闷气,隔着污点斑斑的玻璃看着夕阳。一群精力旺盛、浑身蒜味的工人们趴在弹球机上方又吼又笑。他们一直喝着,晚餐时间早就过了;后来很晚时他们一起在某家饭馆吃了一顿不愉快的晚饭,红酒一股软木塞味道,薯条油太重。当凌乱的碟子撤下去后,卡森点燃了一根烟。“今晚你想做什么?”他说。
肯的嘴上、脸颊上泛着一层薄薄的油光。“我不知道,”他。“我想,有许多好地方可去。”
“我想,如果又去听席德的钢琴,会不会有辱你的艺术鉴赏力啊?”
肯朝他微微一笑,有些不耐烦。“你还在唠叨这个?”他说。“我当然愿意去。”
“即使他可能把自己当妓女出卖?”
“你就不能不再说这个了吗,卡森?”
他们还在街上。席德那间酒吧门口的灯光投射到地上形成一块光斑,甚至还没走到那儿,他们就听到了钢琴声。待走到楼梯上,琴声越来越大,越来越醇厚,现在还听出琴声里混着一个男人沙哑的歌声,不过当他们下到房间里,从蓝色烟雾中望过去,才发现歌手原来就是席德自己。他眼睛半闭着,头侧向一旁,冲人群微笑,他边唱,边摇晃着身子,敲着琴键。“啊,她有双迷人的眼睛”
蓝色聚光灯照耀下,他湿润的牙齿上闪着光,两边鬓角处流下细细一线汗水。“我说它们比夏日的天空还要灿烂当你望着它们时,你会发现所以啊,我爱我的洛琳”
“该死,这里已经满座了,”卡森说。酒吧里坐无虚席,他们不知道是走还是留,就站在那里看了一会儿席德的表演,后来卡森发现身后吧台高凳上有个女孩,正是杰奎琳“噢,”他说。“嗨。今晚人真多。”
她笑了笑,点点头,然后伸长脖子看着席德。
“我不知道他还唱歌,”卡森说。“这是什么新的吗?”
她的微笑换成了不耐烦的皱眉,她把食指放在唇上。卡森受到冷落,只好转回来,费力地一脚换一脚地挪动身子,然后他推推肯。“你是想走呢,还是想留下?如果你想待在这儿,至少我们得找个地方坐下。”
“嘘——!”几个人从座位上扭过身子,朝他皱着眉头。“嘘——!”
“那好,来吧,”他说,领着肯侧身磕磕绊绊地穿过一排排听众,来到了酒吧里唯一一张空桌子前。那是最前面的一张小桌,离音乐太近,桌上有饮料洒出来过,还是湿湿的,其他人更多的桌子腾地方,这张桌子给挪到一边。坐下来后,他们才看到原来席德并不是随意地看着人群,他朝着一对看似乏味的人在唱。那两人穿着晚装,坐在几张台开外,一个是金发女孩,可能是刚走红的女明星,另一位是个矮胖的秃头男人,肤色黝黑,不用说是默瑞戴蒙德,可能是星探派他来这里寻找目标的。有时席德的那双大眼会在酒吧的其他地方停留片刻,或望向烟雾缭绕的天花板,可是它们只有在望着这两人时,才有神,才专注。甚至唱完歌后,钢琴还来了一段长长的、复杂的变奏,他甚至还在看着他们,看他们是否有在观看。当他结束后,传来一小阵雷鸣般的掌声,那秃头男人扬起脸,嘴里衔着琥珀烟斗,拍了几下手。
“很好,山姆,”他说。
“我叫席德,戴蒙德先生,”席德说“可我还是很感谢你。很高兴你喜欢,先生。”他肩膀往后靠,张嘴笑了,手摆弄着琴键。“您有什么特别想听的吗?戴蒙德先生?老歌?真正的老迪西兰注怎么样?也许来点布基注,要不来点甜派风格注,我们叫做商业元素的?这里什么曲子都有,就等着演奏。”
“什么都行,啊,席德,”默瑞戴蒙德说,那个金发女郎侧身在他耳边低声说了什么。“星尘怎么样?席德?”他说。“你会弹星尘吗?”
“哦,戴蒙德先生,如果我连星尘都不会弹,我猜不管是在法国或在别的哪个国家,我的饭碗都会保不住。”他张口而笑,那笑却是假的。从他手下滑出了这首曲子过门和弦。
几个小时以,这是卡森的第一个友好举动,让肯感激得满脸通红:他把椅子拖近肯,开始很小声地说话,没人能责备他干扰了演出。“你知道吗?”他说。“这真叫人恶心。我的天,我才不在乎他是不是想去拉斯维加斯,我也不在乎他是不是为了去那儿而献殷勤。这该当别论。这让我恶心想吐。”他住了口,皱着眉头看着地板,肯看到他太阳穴处的血管像条小虫似的一动一动。“假装有这种假口音,”卡森说。“所有这些这全是假冒雷摩斯大伯注那一套。”他突然进入状态,两眼圆睁,头猛地一抬,模仿着席德。“是的,先生,戴蒙德先生,先生。您想听什么吗,戴蒙德先生?所有的曲子都准备好了,就等着演奏了,呸,呸,呸,把我嘴都弄脏了!”他一口喝完他的酒,把酒杯重重地往桌上一放。“你完全知道他没必要那样说话。你完全知道他是个非常聪明、受过良好教育的家伙。我的天,在电话里我根本听不出他是个黑人。”
“嗯,是啊,”肯说。“是有点没劲。”
“没劲?这太丢脸了,”卡森撇着嘴说。“这是种堕落。”
“我知道,”肯说。“我想那就是我说的他把自己像妓女一样出卖。”
“那么,你完全正确,该死的,这简直让你对整个黑人失去了信心。”
卡森告诉肯他是对的,对肯而言,总是一针强心剂,经过这样的白天之后,现在简直难得地振奋人心。他一口喝掉他的酒,挺直背,擦掉唇上的一层汗,嘴巴微微缩起,显示出他对黑人的信念也严重动摇了。“伙计,”他说。“我肯定是看错人了。”
“不,”卡森安慰他“知人知面不知心。”
“听着,那我们走吧,卡森。让他见鬼去吧。”肯的脑子里已经有了很多计划:他们可以去十字大街凉爽的地方走走,就正直的意义来一次严肃的交谈,正直是多么难得,又是多么容易伪装,正直是人的一生唯一值得的奋斗目标,他们要一直讨论到这天所有的不快全都烟消云散。
可是卡森把椅子又拖回去了,同时笑着皱起眉头。“走?”他说。“你怎么回事?难道你不想留下来看看这出戏?我要看。难道它还不够让你入迷吗?”他举起杯子,示意再来两杯科涅克。
星尘来了个优雅的结尾,席德站了起来,沉浸在热烈的掌声中,该他休息了。当他从前面走下低台,正好耸立在他们桌前,那张大脸因汗水而发光;他径直看着戴蒙德那一桌,从他们桌边擦过,停在戴蒙德桌前说:“谢谢您,先生,”然而在他穿过人群走到吧台前去,戴蒙德并没有张口说话。
“我猜他觉得他没看到我们,”卡森说。
“幸好没看到,”肯说。“不然,我不知道对他说什么好。”
“不是吧你?我想我。”
酒吧里闷得很,肯的科涅克样子看着让人讨厌,闻上味道也不好。他用粘乎乎的手指松开衣领、领带。“走吧,卡森,”他说。“我们走吧。我们出去呼吸点新鲜空气。”
卡森没理他,看着酒吧里正在发生的事。席德喝了点杰奎琳递给他的东西,接着消失在男洗手间里。几分钟后,他出来时,脸上干爽了,人也平静下来。卡森转过身,研究着他的杯子。“他来了。我想,为了戴蒙德,我们现在要打个大大的招呼。看着。”
转眼间,席德的手指拂过卡森的肩头。“嗡嗡嗡,嗡嗡嗡!”他。“今晚过得怎么样?”
卡森很慢很慢地转过头,抬起沉重的眼皮,刹那间遇上席德的笑容,那神情仿佛一个人在看着不小心碰了他一下的侍者那样。接着,他转过身继续喝他的酒。
“噢一喔,”席德说。“可能我做得不对。也许我碰错了肩膀。我还不太熟悉这些规则。”默瑞-戴蒙德和金发姑娘看着他们,席德冲他俩眨眨眼,当他侧身从卡森椅子后面时,他的拇指摩挲着衣领上ibf的襟章。“戴蒙德先生,我们是同一个俱乐部的,”他说。“酒吧人士协会。麻烦的是,我还不太熟悉那些规章制度。”当他拂卡森另一个肩膀时,几乎吸引了酒吧里所有人的注意。“嗡嗡嗡,嗡嗡嗡!”这次卡森吓得往后一退,拉开自己的上衣,了肯一眼,疑惑地耸耸肩,仿佛在说,你知道这个男人想干什么吗?
肯不知道是该咯咯笑呢,还是该呕吐;他身体里这两种欲望突然都很强烈,虽然他的表情很严肃。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他还记得自己一动不动的两手间擦得干干净净的黑色塑料桌的样子,那似乎是全世界唯一稳定的平面。
“嘿,”席德说,退回到钢琴边,笑容好似上了层釉。“这是怎么回事?这儿有什么阴谋吗?”
卡森任可怕的沉默继续。然后,好像突然淡淡地记起来,仿佛说,啊,是的,当然。他站起来,走到席德跟前,后者迷惑地退回到聚光灯下。卡森面对着他,伸出一根软不拉叽的手指,碰了碰他的肩膀。“嗡,”他说。“这样可以吗?”转身走回自己的坐位。
肯祈望有人会笑——谁都行——可没人笑。酒吧里一点动静,除了席德死灰一般的笑容,他看看卡森,又看看肯,慢慢地,合上嘴,眼睛睁得大大的。
默瑞戴蒙德也看着他们,只是看着罢了——冷冷地、黝黑的一张小脸——然后他清清嗓子,说:“拥抱我怎么样,席德?你会弹拥抱我吗?”席德坐下来,开始演奏,眼睛里一片空无。
卡森颇有尊严地点头示意结账,在托盘上放下数目恰当的千元、百元的法郎钞票。他很熟练地穿过桌子,上了楼梯,仿佛等不及要离开这里。但肯用的时间长多得,他像一头被困的熊在烟雾中徘徊、摇摆,在他就要走出最后一张桌子前,杰奎琳的眼神捉住了他,它们紧盯着他不放,不屈不挠,他只得抱以软弱、颤抖的微笑,它们钻进他的后背,送他跌跌撞撞地走上楼梯。直到外面清凉的空气袭来,直到他看见已走到几扇门外、越走越远卡森笔挺的白色外套,他才知道他想干什么。他想跑上前去.用尽全身力气,冲着卡森前胸就是一拳,一记猛砍,把他砍倒在街上,他还要再揍他,要不就踹他——是的,踹他——他要说,卡森,你这个该死的,你这个该死的!话已经在嘴边了,他正要抬手打他时,卡森停下脚步,在街灯下转身面对着他。
“怎么啦,肯?”他说。“难道你不觉得那很好玩吗?”
他说什么并不重要——片刻间,似乎卡森说什么都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他脸上饱受内心折磨的神色惊人地熟悉,那就是他自己的脸,猪油佬普拉特,向别人展示着他的一生:困惑、脆弱,极度依赖,尽力微笑,那表情仿佛在说请别抛下我。
肯垂下头,要不就是怜悯,要不就是羞愧。“见鬼,我不知道,卡森。”他说。“忘掉它。我们找个地方去点咖啡。”
“好。”他们又在一起了。唯一的问题是一开始他们就走错了方向:要去十字大街,他们只得折回来,再次经过席德那间亮着灯的酒吧门口。他们仿佛在烈火中穿行一般,飞快地走过去。任谁看到了都会说他们相当沉着,他们的头扬得高高的,眼睛直视前方,这样能听到响亮钢琴声的时间只有那么一瞬,慢慢地它小了下去,消失在他们身后,消失在他们的脚步声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