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就把这么好看的银器,堆在地上卖。我说的是——玻利维亚的印地安人。
说到旅行,其实最不喜欢看的就是风景——那种连一个小房子都不存在的风景。总觉得那就等于在看月份牌。说起月份牌,早年那种印着美女的,反而比纯风景更耐看。总而言之,我旅行,最喜欢在里面混来混去的地方,就是乱七八糟的赶集。
玻利维亚的首都拉巴斯,海拔四千公尺,比起台湾的玉山顶来,还高过好多。而人群,总也不怕那个“高山症”满街挤来挤去,一半全是游客。对于肯来这种地方的游客——包括我自己,都是欣赏的。这叫做选地方,测品味。
好,这些银器大把大把的堆在地上卖。我抵不过这份引诱,人就蹲下去了。
也因为这批东西慢慢没人做了,取代的正是台湾出口的塑料品。翻来翻去,不容易找到照片中餐具柄上同样花纹的,也就是说,成不了一套。
当时,背包已经满得溢出来了,而自己也知道,今生不可能用一副银的刀叉去吃饭,可是看到这些耐人寻味的好手工,还是舍不得就此掉头而去。光看那一支支叉子,它们的尖齿切面那么粗犷,就喜欢。
在拉巴斯好多天,每天东张西望,手里捉着的,不是一把小匙,就是一把刀;然后,每个小摊子前又蹲下了我,翻呀!要翻出那把柄一样的花纹来。
那次的中南美之旅,到了玻利维亚,算是投降,把那颗飘泊的心,交给了这些小摊子。
照片中的那一堆银器,不知反复走了多少回旧街,方才成了一大把。回想到,在那寒冷又舒适的高原上,老是捉了一把刀叉走路,唯恐买来的配不成一套,那份痴心,真是莫名其妙。也因为这份看不透,觉得人生很好玩。
万一看得透透的,这也不要,那也不喜,生活中不能产生花样,做人的无悲无喜境界虽然很高,却并不在我的俗人生涯里,起码,在当时——一九八二年。
这套银器结果跟回了台湾,一次也没有用过,顺手把它们一插插进了一只阔口瓶子里去。
每年总有那么一两次,我把它们倒出来,用擦银粉略略擦一下;不给它太黑,也不能太亮。玩着这安静的游戏,即使在无人的深夜里,眼前呈现出来的,就是那片拉巴斯的旧域区,那些红红绿绿的印地安人,在我的客厅里,摆满了摊子,喧哗的市声也传入耳来。
回忆的效果,贵在于它的那份魔幻和华丽。起码,中南美洲的梦,是这么来来去去的。不,我不敢再回到那儿去,只为了保存这份回忆中的自我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