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我就要这样宰了他,”尼克说。埃迪吉尔贝躺在地上,胸口打了个大开膛。尼克还神气活现地踏上了一只脚。
“我还要剥他的头皮,”他兴高采烈地说。
“那不行,”特萝迪说。“那太恶心了。”
“我要剥下他的头皮给他妈送去。”
“他妈早就死了,”特萝迪说。“你可别杀他,尼盖。看在我的份上,别杀他了。”
“剥下了头皮以后,就把他扔给狗吃。”
比利可上了心事。“得劝他小心点,”他闷闷不乐地说。
“叫狗把他撕得粉碎,”尼克说。他想起这个情景,得意极了。把那个无赖杂种剥掉了头起以后,他就站在一旁,看那家伙被狗撕得粉碎,他连眉头都没皱一皱,正看着,忽然一个踉跄往后倒去,靠在树上,脖子被紧紧勾住了——原来是特萝迪搂住了他,搂得他气都透不过来了,一边还在那里嚷嚷:“别杀他呀!别杀他呀!别杀他呀!别杀!别杀!别杀!尼盖!尼盖!尼盖!”
“你怎么啦?”
“别杀他呀。”
“非杀了他不可。”
“他是吹吹牛罢了。”
“好吧,”尼盖说。“只要他不上门来,我就不杀他。快放开我。”
“这就对了,”特萝迪说。“你现在有没有意思?我现在倒觉得可以。”
“只要比利肯走开点儿。”尼克杀了埃迪吉尔贝,后来又饶他不死,自以为男子汉大丈夫不过如此。
“你走开点儿,比利。你怎么老是死缠在这儿。走吧走吧。”
“王八蛋,”比利骂了一声。“真把我烦死了。咱们到底算来干啥?是来打猎还是怎么着?”
“你把枪拿去吧。还有一发子弹。”
“好吧。我管保打上一只又大又黑的。”
“一会儿我叫你,”尼克说。
过了好大半天,比利还没有回来。
“你看我们会生个孩子出来吗?”特萝迪快活地盘起了她那双黝黑的腿,挨挨擦擦地偎在尼克身边。尼克却不知有什么心思牵挂在老远以外。
“不会吧,”他说。
“不会?不会才怪呢。”
他们听见比利一声枪响。
“不知他打到了没有。”
“管他呢,”特萝迪说。
比利从树行子里走过来了,枪挎在肩上,手里提着只黑松鼠,抓住了两只前脚。
“瞧,”他说。“比只猫还大。你们完啦?”
“你在哪儿打到的?”
“那边。看见它逃出来,就打着了。”
“该回家啦,”尼克说。
“还早哪,”特萝迪说。
“我得回去吃晚饭。”
“那好吧。”
“明天还打猎吗?”
“行。”
“松鼠你们就拿去吧。”
“好。”
“吃过晚饭还出来吗?”
“不了。”
“觉得没什么吧?”
“没什么。”
“那好。”
“在我脸上亲亲,”特萝迪说。
这会儿尼克开着汽车行驶在公路上,天色快就要黑了来了,他还一直在那里想父亲的事。一到黄昏,他可就不会再想父亲了。每天一到黄昏,尼克就不许别人来打搅了,他要是不能清清静静过上一晚;就会觉得浑身不对劲儿。他每年一到秋天或者初春,就常常会怀念父亲,或是因为看见大草原上飞来了小鹬,看见地里架起了玉米堆,或是因为看见了一泓湖水,有时哪怕只要看见了一辆马车,或是因为看见了雁阵,听见了雁声,或是因为隐蔽在水塘边上打野鸭,想起了有一次大雪纷飞,一头老鹰从空而降来抓布篷里的野鸭仔子,拍了拍翅膀正要窜上天去,却不防让布篷勾住了爪子。他只要走进荒芜的果园,踏上新耕的田地,到了树丛里,到了小山上,他只要踩过满地黄叶,只要一劈柴,一提水,一走过磨坊、榨房、4水坝,特别是只要一看见野外烧起了篝火,父亲的影子总会猛一下子出现在他眼前。不过他住过的一些城市,父亲却没有见识过。从十五岁其他就跟父亲完全分开了。
寒冬天气父亲胡须里结着霜花,一到热天却又汗出如浆。他喜欢顶着太阳在地里干活,因为这本不是他的份内事,他就是爱干些力气活儿——那尼克可就不爱。尼克热爱父亲,却讨厌父亲身上的那股气味。一次父亲有一套衬衣缩得自己不能再穿了,就叫他穿,他穿着觉得直恶心,就脱下来扔在小溪里,上面用两块石头压住遮好,只说是弄丢了。父亲叫他穿上的时候,他对父亲说过那有股味儿,可父亲说衣服才洗过。衣服也确实是才洗过。尼克请他闻闻看,父亲生了气,拿起来一闻,说满干净,满清香。等到尼克钓鱼回来,身上的衬衣已经没了,说是给他弄丢了——就为撒了这个谎,结果挨了一顿鞭子。
事后,他就把猎枪上了子弹,扳起枪机,坐在小柴间里,柴间的门开着,从门里可以看见父亲坐在门廊的纱窗下看报,他心里想:“我一枪可以送他去见阎王。我打得死他。”到最后他的气终于消了,可想起这把猎枪是父亲给的,还是觉得有点恶心。于是他就摸黑走到印第安人的营地上,去散散这股气味。家里只有一个人的气味他不讨厌,那就是妹妹。跟别人他就压根儿避不接触。等到他抽上了香烟,他那个鼻子可就不那么尖了。这倒是件好事。捕鸟猎犬的鼻子愈尖愈好,可是人的鼻子太尖就未必有什么好。
“爸爸,你小时候常常跟印第安人一块儿去打猎,你们是怎么打的呀?”
“这怎么说呢。”尼克倒吃了一惊。他没有注意到孩子已经醒了。他看了看坐在身边的孩子。他已经进入了独自一人的境界,其实这孩子却睁大了眼在他身边。也不知道孩子醒了有多久了。”我们常常去打黑松鼠,一打就是一天,”他说。“父亲一天只给我三发子弹,他说要这样才能把打猎的功夫学精,小孩子拿了枪噼噼啪啪到处乱放,是学不到本领的。我就跟一个叫比利吉尔贝的小伙子,还有他的妹妹特萝迪,一块儿去打。有一年夏天,我们差不多天天都去。”
“真怪,印第安人也有叫这种名字的。”
“可不,”尼克说。
“跟我说说,他们是什么样儿的?”
“他们是奥杰布华族人,”尼克说。“人都是挺好的。”
“跟他们做伴,有趣儿吗?”
“这怎么跟你说呢,”尼克亚当斯说。难道能跟孩子说就是她第一个给了他从未有过的乐趣?难道能对孩子提起那丰满黝黑的大腿,那平滑的肌肤,那结实的小小的奶子,那搂得紧紧的胳臂,那活灵的舌尖,那迷离的双眼,那嘴里的一股美妙的味儿?难道能讲随后的那种不安,那种亲热,那种甜蜜,那种滋润,那种温存,那种体贴,那种刺激?能讲那种无限圆满、无限完美的境界,那种没有穷尽的、永远没有穷尽的、永远永远也不会有穷尽的境界?可是这些突然一下子都结束了,眼看一只大鸟就象暮色苍茫中的猫头鹰一样飞走了——只是树林子里还是一派天光,留下了许多松针还粘在肚子上。真是刻骨难忘啊,以后你每到一个地方,只要那儿住过印第安人,你就嗅得出他们留下过踪迹,空药品的气味再浓,嗡嗡的苍蝇再多,也压不倒那种香草的气息,那种烟火的气息,还有那另外一种新剥貂皮似的气息。即便听到了挖苦印第安人的玩笑话,看到了苍老干枯的印第安老婆子,这种感觉也不会改变。也不怕他们身上渐渐带上了一股令人作呕的香味。也不管他们最后干上了什么营生。他们的归宿如何并不重要。反正他们的结局全都是一样。当年还不错。眼下可不行了。
再拿打猎来说吧。打下一只飞鸟,跟打遍天上的飞鸟其实还不是一回事?鸟儿虽然有形形色色,飞翔的姿态也各各不同,可是打鸟的快乐是一样的,打头一只鸟好,打末一只鸟又何尝不好。他能够懂得这一点,实在应该感谢父亲。
“你也许不会喜欢他们,”尼克对儿子说。“不过我觉得他们是挺惹人喜爱的。”
“爷爷小时候也跟他们在一块儿住过,是吗?”
“是的。那时我也问过他印第安人是什么样儿的,他说印第安人有好多是他的朋友。”
“我将来也可以去跟他们一块儿住吗?”
“这我就说不上了,”尼克说。“这是应该由你来决定的。”
“我到几岁上才可以拿到一把猎枪,独自个儿去打猎呀?”
“十二岁吧,如果到那时我看你做事小心的话。”
“我要是现在就有十二岁,该有多好啊。”
“反正那也快了。”
“我爷爷是什么样儿的?我对他已经没啥印象了,就还记得那一年我从法国来,他送了一把气枪和一面美国国旗给我。他是什么样儿的?”
“他这个人可怎么说呢?打猎的本领了不起,捕鱼的本领也了不起,还有一双好眼睛。”
“比你还了不起吗?”
“他的枪法要比我强得多了,他的父亲也是一个打飞鸟的神枪手。”
“我就不信他会比你还强。”
“喔,他可强着哩。他出手快,打得准。看他打猎,比看谁打猎都过瘾。他对我的枪法是很不满意的。”
“咱们怎么从来也不到爷爷坟上去祷告祷告?”
“咱们的家乡不在这一带。离这儿远着哪。”
“在法国可就没有这样的事情。要是在法国咱们就可以去。我想我总应该到爷爷坟上去祷告祷告。”
“改天去吧。”
“以后咱们可别住得那么远才好,要不,将来我到不了你的坟上去祷告,那怎么行呢。”
“那以后再瞧着办吧。”
“你说咱们大家都葬在一个方便的地方行不行?咱们都葬在法国吧。葬在法国好。”
“我可不想葬在法国,”尼克说。
“那也总得在美国找个比较方便的地方。咱们就都葬在牧场上,行不行?”
“这个主意倒不坏。”
“这样,我在去牧场的路上,也可以在爷爷坟前顺便停一停,祷告一下。”
“你倒想得挺周到的。”
“唉,爷爷坟上连一次也没去过,我心上总觉得不大舒坦啊。”
“咱们总要去一次的,”尼克说。“放心吧,咱们总要去一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