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点点头,其他的长矛手对上面的那三位挥挥手,然后干他们的活儿。就象那些葡萄牙长矛手上场的那一回,那名老长矛手把帽子丢进场子,自己趴在板墙上观看那小伙子达凡依加表演。这是他曾见过的最伤心的场面。这就是那名胖长矛手想当的角色,当一名斗牛场上的起手。上帝啊,这小子达凡依加骑马功夫多棒。这才叫骑马功夫。拍成电影可不怎么样。
电影把什么都给毁了。就象谈论什么好的事物一样。正是这一点使战争成为不真实。话讲得太多了。
不管谈论什么事儿都不好。不管写什么真实的事儿也都不好。这一来总不免把它给破坏了。
唯一多少有点优点的作品是你虚构出来的,你想象出来的。这样使什么事物都变得逼真了。就象他写我的老头儿时,3他从没见过一名片师摔死,但第二个礼拜,乔治帕弗雷芒就在跳那一个栏时摔死了,而情况果然如此。他曾经写过的所有好作品都是他虚构的。没有一桩事曾真正发生过。其他事倒发生过。说不定是更好的事吧。这正是家里人无法理解的地方。他们以为全是根据经验写的。
这就是乔伊斯的弱点。尤利西斯中的戴德勒斯就是乔伊斯本人,所以他糟透了。乔伊斯对待他真太富有浪漫色彩而理智了。他虚构了布卢姆这一人物,布卢姆真了不起。他虚构了布卢姆太太。她是全世界最伟大的角色。4
这就是麦克5的写作方式。麦克写得太接近生活了。你必须领悟了生活,然后创作出你自己的人物。不过麦克是有能耐的。
尼克在他写的故事中从来不写他本人。他都是虚构的。当然啦,他从没见过一个印第安妇女生孩子。这是使那个故事6出色的原因。谁也不知道这底细。他曾在上卡拉加起的路上看见过一个女人生孩子。就是这么回事。7
他希望能始终这样写作。他有时候这样写。他想当个伟大的作家。他肯定相信能当成。他从好多方面看出这一点。他无论如何要当成。不过这是烦难的。
如果你爱好这个世界,爱好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爱好某些人物,要当一个伟大的作家是烦难的。如果你爱好许许多多地方,那么也是烦难的。那样的话,你就身体健康,心情舒畅,过着愉快的日子,别的就都不在乎了。
每当海伦不舒服的时候,他总是能工作得最出色。就靠那么多的不满和摩擦。再说,还有些你不得不写作的时候。不是出于良心。仅仅是两传导体间蠕动式的运动而已。再说,你有时候感到不可能再写作了,可是隔了不久,你就知道早晚你能再写出一个好故事来。
这实在比什么都有趣儿。这才确实是你为什么写作的原因。他过去从没体会到这一点。这不是出于良心。仅仅是因为这是最大的乐趣。它比任何事都更有劲。然而要写得出色真难死了。
诀窍可真多啊。
如果你用诀窍来写,那就容易了。人人都用诀窍来着。乔伊斯想出了几百个新的诀窍。光其它们是新的,并不使它们更出色。它们全都会变成陈词滥调。
他想望象塞尚绘画那样来写作。
塞尚开始时什么诀窍都用到了。后来他打破了这一切,创作出真崭实货的玩艺。这样做难得够呛。他是最伟大的一个。永远是最伟大的。但没有成为人们崇拜的偶像。他,尼克,希望写乡野,这样可以象塞尚在绘画方面那样永存于世。你必须从自己的内心出发来干。根本没有任何诀窍可言。谁也没有这样写过乡野。他为此简直感到神圣。这是严肃得要命的事儿。如果你为了它奋斗到底,你就能成功。如果你充分用你的双眼来生活的话。
这是桩你没法谈论的事儿。他打算一直写作下去,直到成功为止。也许永远不会成功,但是等他接近了目标,他是会知道的。这是桩艰巨的工作。也许要他干上一辈子。
写人物是很容易的。所有这一套时髦的玩艺是容易的。在这个时代背景下,有那些顶天立地的原始派艺术家,如卡明斯,8当他思想机敏的时候,写作就象是自动化的,巨大的房间可不是这样,那是一部著作,伟大的作品之一。卡明斯花了很大的力气才写成的。
还有别的作家吗?年轻的阿希9有点能耐,可是你还说不准。犹太人很快就退化。他们开始时都很好。麦克有点能耐。唐斯图尔特仅次于卡明斯,是最有能耐的。比如说他笔下的哈多克夫妇。10也许林拉德纳11也是如此。非常可能。舍伍德12这样的老家伙。德莱塞这样的更老一点的家伙。还有什么别的人吗?也许有些年轻的家伙。伟大的无名作家。然而无名作家是从来没有的。
他们追求的目标跟他追求的不同。
他看得到塞尚的作品。格特鲁德斯坦因13家的那幅画像。如果他画得对头,她是看得出来的。卢森堡宫14的那两幅好作品,他每天在伯恩海姆博物馆那展出借来展品的画展上看到的那些。士兵们脱掉衣服准备游水,树木间的房屋,其中一棵树后面有座屋子,不是胭脂红的那棵,而是另一棵胭脂红的。男孩子的画像。塞尚也能画人物。然而这是比较容易的,他用从乡间取得的经验来画人物。尼克也能够这样做。人物是容易写的。谁也不知道他们的底细。如果读起来很好,人家就信得过你的话了。人家信得过乔伊斯。
他确切知道塞尚会怎样来画这一段河流。上帝啊,要是有他在这儿来画多好啊。他们死了,这真是糟透了。他们工作了一辈子,然后上了年纪,死了。
尼克看清了塞尚会怎样画这一段河流和沼地,站起身来,朝下跨进河水。水很冷,是实际存在的。他淌过流水,在这幅画面上移动着。他在河边砂砾地上跪下,把手伸进盛鳟鱼的布袋。它搁在流水里,就在他把它通过浅滩一路拖过来的地方。这老伙计还活着。尼克打开布袋口,把鳟鱼放在浅水里,看它越过浅滩游走,背脊露出在水面上,穿过石块之间游向那深深的水流。
“它太大了,不好吃,”尼克说。“我到宿营地前面去钓两条小的当晚饭。”
他爬上河岸,把钓丝绕在卷轴上,动身穿过灌木丛。他吃了一块三明治。他忙着赶路,钓竿很碍事。他不再思索。他把一些想法存放在头脑里。他要赶回宿营地,动手干起来。
他把钓竿紧挟在身边,穿过灌木丛。钓丝钩住了一根树枝。尼克站住了,割断钓钩上的接钩绳,把钓丝卷好。他把钓竿朝前伸着,现在穿过灌木丛可轻松了。
他看见前方有只兔子,平躺在小道上。他站住了,心里很不愿。兔子差一点断气了。兔子脑袋上叮着两只扁虱,每只耳朵后面一只。它们是灰色的,吸饱了血,有一颗葡萄那么大。尼克把它们摘下,它们的头小而硬,几对脚动弹着。他把它们放在小道上,一脚踩下去。
尼克拎起这钮扣般的眼睛呆滞无神的软绵绵的兔子,把它放在小道边一丛香蕨木下。他放下时,感到它的心在跳。兔子在树丛下静静地躺着。它也许会醒过来的,尼克想。也许是当它蹲伏在草丛中时,扁虱叮上了它。也许是它在开阔地上欢跳之后发生的。他说不准。
他继续上坡顺着小道走向宿营地。他头脑里存放着一些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