磊子是我以前十分要好的朋友。所谓的要好,就是你要我的好东西我要你的好东西。我觉得这不是酒肉朋友的象征,否则一旦成了好朋友就仿佛踏入空门,不准喝酒吃肉。磊子长得很有人样,但他觉得自己跟人已经没有什么好交流的,每日抱着电脑上网。那时刚有一些搜索引擎,上网的人也不多,检索出的成人网站很少。磊子一旦登录就会招呼全寝室的人观赏,这是磊子惟一跟大伙说话的时候。磊子一召唤,包括我在内的一帮子人立即会扔掉什么周作人、曹聚仁的研究工作,把电脑围得密不透风。此时,磊子就会大叫:“散开啦,cpu温度太高了。”于是我们知道磊子要下网打游戏了。我们称那壮观的景象叫“英雄本色”说明英雄本来就是好色的。而每当好久不见那种图片时,我们会强烈要求磊子交出笔记本电脑。
其余时间磊子不和人说话,除了我。我是个十分平庸的人,但磊子非常信任我。不过话说回来,这世上不值得信任的多是杰出的人。在通常情况下,三个男人会谈足球,两个男人会谈女人,而一个男人只能谈政治。我和磊子就属于这样的人。磊子说他不想谈恋爱了,因为他曾受过伤。其受伤的过程是这样的:磊子本来和一个女孩极为要好——那“要好”不是上文的“要好”——那女孩属黑道人物,但磊子经过努力使其痛改前非并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为此,磊子被十几个流氓群殴,所幸磊子耐打,只不过多了几个瘀块少了几个大牙而已,但在大街上被十几个人踩毕竟是很令人难忘的事情。这是肉体创伤,而我们的磊子正爱那女孩爱得一塌糊涂乱七八糟的时候,那女孩负心抛弃磊子而去,并和隔壁班的体育委员自由组合。磊子苦苦哀求都没用,这使磊子“当夜狂饮十瓶啤酒并醉在街上”引号内是磊子的话,这话和他的“cpu要烧掉”一样夸张,估计是喝了些酒并醉在自家床上。可磊子所使用的这一修辞手法充分体现了磊子精神创伤之深。
上了一年大学,只有磊子在我们寝室是单身的。磊子对我们的评价是,有了异性没了人性。我也找到了一个女朋友。但我依然荡漾着人性的魅力。我发现在大一找女朋友最困难。因为女孩认为男人一定要比自己大才看着顺眼懂得体贴。所以我们只能在同年级找,范围很小,不像大四的男人,寻觅对象时打击面很大,基本覆盖了整个大学除了考研考博的。不过照他们的话,跟女博士谈恋爱不如跟博士帽谈恋爱。我们寝室的哥们都在大一找到了女朋友,而那些女人都不太优质,因为质量好的都给大三大四的男人选拔掉了。我的女友是搞生命科学的,对年龄这东西的认识比较透彻。她说她爱我的程度就像她爱她的学科一样。但她并不爱她的学科——这是我后来知道的。人生的大悲哀就是把一句坏话听成了好话。
磊子见过我的女朋友,他那天把我的女朋友上上下下打量了好几遍,使我女友不寒而栗兼令我毛骨悚然。我当时以为磊子要和我夺食,不料磊子冷冷地说:“你们不会超过一年的。”这句悲观的话,让我觉得磊子并没有对当年的分手释怀。我们谢过磊子的箴言佳句后飞逃了出去,因为我们无法面对他的语气和眼神。我们虽然没有经历,但我们清楚分手和分娩一样痛苦。只是我不明白磊子怎么会痛苦这么久。
这是一个为喝醉酒而去喝酒的年纪。一天晚上,我醉后问磊子怎么去吻一个女孩子,磊子不语了好久,我以为他睡着了,但磊子的回答终于姗姗而至,说:“要先说‘来,我们一起沉默’,再说‘沉默时顺便闭上眼睛’,再说‘你沉默时美极了,我可以近一点看吗?’然后就可以了。”这招带有心理暗示的接近接吻法,后来成为我敲山震虎的绝招,并屡试不爽,可惜不是跟我最初的女友,这是后话。
磊子很有口才,只是怀才不遇。其实怀才好比怀孕,随着时间的推移终会被人发现。磊子的改变在于遇上伯乐以后。一开始是磊子的论文登于校园研究上,后传出消息这篇论文差点把中文系的一个老教授气得暴毙。磊子因此名气大振,被称为文化反叛者、自由思想者、独立研究者。其实,这篇关于屈原这个人不存在于历史的考证的观点,复旦的朱东润教授早提过。
然后学校电台电视台都盛邀磊子去露声露面。几个礼拜后,磊子的名字连躲在实验楼里只会解剖青蛙的人都知道。我的女友也对磊子大起敬意,并向我要了一张磊子的签名照。为此我大吃其醋,但最终挑了一张磊子最丑的照片交上去。
以后的磊子开始笑得灿烂,我们寝室也成了美女招待室。当磊子和一帮女生在房间里笑谈文学时,我觉得有些悲哀。但磊子的确说要找个女朋友了。
事实证明磊子找女朋友仿佛买水果,不是以“个”而是用“斤”来计算。磊子学会了打领带并有了四个女朋友。这四个女朋友涵盖了社会的许多科技领域,但没有一个是中文系的。这是因为磊子认为中文系和中文系的人在一起只能谈文学,而和其他系的在一起便可谈爱情。
磊子的四个女朋友都很漂亮。其实一个人有四个情人并不难,最难的是安排好这四个情人,以免她们发生口角械斗。磊子开始是春风满面的,过了几天觉得时间不够用了,便和其中两个分了手,分手的原因不外乎“我们现在正是搞研究为建设祖国‘四化’而努力的时候”这种土得掉渣的理由让磊子的两个女友伤心不止。后来,磊子说那时看着她们哭自己心里挺快乐。不知那是不是变态心理。
磊子的另外两个女友,我都见过。一个叫做玲,是体育系的。磊子和她是在球场上认识的。当时是我妙传给磊子一个球,磊子发扬国奥队风格,一脚歪射竟然打中远在边线外的一个女孩。那女孩应声倒地。磊子大吃一惊,以为自己过失杀人了,忙赶过去收尸。那女孩坚强地站了起来,刚想复仇,一见磊子便大叫“久仰久仰”人有名气到底好办事,一脚把人踹得久仰了,人家反而要倒过来说久仰。磊子对我说,他之所以爱上玲是因为他从没见过眼睫毛比头发长的女孩。我要说明的是,玲几乎没有头发,但这个独特的个性丝毫不能掩饰住玲的美丽。玲是学校体育部部长,十分健壮,其他女子难以望其项背。但玲说话十分温柔,举止更加是三十分文雅。这些都令我觊觎万分。他们几乎每天都去学校外面的铺满落叶的在万家灯火映衬下显得格外凄清的大街上漫步。磊子是为了防止别人看到,而玲一定觉得踏着落叶倚在磊子身上十分地浪漫。而我向我的女友提出去街上散步时,她总会拒绝。但我并不怨她,因为我知道天越来越冷,黑得越来越早了,这样子受冻我会心疼她。
第二个女友是磊子在图书馆认识的,搞哲学研究的。她的一头长发很令磊子心动。其实我也心动。那女孩叫萍,长得十分弱小。磊子一站在她面前,顿时伟岸三分,有了男人的感觉。据磊子说,他俩见面对视的一刹那,磊子觉得她的眼神十分迷人,是一种“辩证唯物主义的眼神”磊子当场就被吸引住了。
以后的每个早晨,磊子都要陪她晨跑,以增强她的体质让她免受坏蛋的欺侮。而磊子在玲面前绝没这个义务。因为坏蛋非但欺侮不了玲,弄不好还会被玲反欺侮。磊子每天早上五点半准时苏醒,挣扎几下大叫一声就跳下床。此时天正微亮,磊子要完成穿袜子、戴手套等一系列程序。在黑灯瞎火中,磊子常逮住一只手套就往脚上撂。磊子说爱情的力量就是让人变成动物,既然变成了动物就手脚不分家了。然后,磊子摸出常备的两样宝物——酒和香烟。烟是用来提神的,酒是用来讨女友喜欢的。因为萍说她甚为喜欢磊子的酒味。磊子弄得酒气冲天后把我叫醒,问形象如何。每每此时,我总是处在一个梦做到柳暗花明时来运转的关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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