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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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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感觉自己耳根一阵热辣,直直烧上脸侧。可是实在控制不住呀!几天都没好好吃一顿了!

    “我、我想吃热狗。”她低下头,红着脸,呐呐的说。

    他好风度的忍住笑,点点头“我们去中央公园吧!那里有一摊非常好吃的热狗。”

    下午时分的公园里,连好几天都没露脸的太阳也拨云探头,为几天来都下雪的纽约带来一丝丝暖意。

    诺因领着张玮慈来到一处热狗摊,温柔地询问她想吃什么。

    接着,他惊骇的张大了嘴,因为她一口气点了两份超霸大热狗、三个不同口味的甜甜圈、一份加了很多起司的薯片,再加上大杯的可乐。

    现代女性不是以减肥为毕生职志吗?她怎敢这么放胆吃?眼光往下移一点,接触到她平坦如飞机场的胸,以及直条条的腰线,他顿时了然的点点头,发育期是该多吃点。

    “你不要吗?”张玮慈双手捧着食物,脸都快被淹没了。

    诺因好心的接过她手上成山的食物。

    “我只要一杯可乐就好。”结果是她拿着他要的可乐,他捧着她那小山般的食物,两人在室外剧场的位子上坐定。

    他再次惊异于她的另一项特技食物飞快的消失在她那看来很小的嘴里,消失的速度简直只能用不可思议来形容!

    “我没有看过女孩子吃东西吃这么快。”还不会噎到。

    张玮慈满足的吞下最后一口甜甜圈“那可能是因为你没看过饿很久的女生。”

    说的也是,他交往过的女性皆是温雅有礼,稍带点矜持与冷漠,个个都是西方世界女性的典范,一点也不像眼前这小女生,给他一种陌生又可爱得紧的感觉。

    不过她为什怎么会饿很久?她没有家人吗?

    诺因那属于小说作家的好奇心发作,忍不住问:“饿很久?你家人都没给你饭吃吗?如果是,可以去告发他们呀!虐待未成年者可是犯法的。”他脑中马上浮现出一堆报纸头条标题。

    未成年者?

    张玮慈呆了一下,差点被吸到口中的可乐呛住。“谁未成年了?”

    “你呀!”理直气壮。

    她有种想昏倒的冲动。“我已经二十六岁了,不是未成年。”

    诺因张口结舌,这是他短短时间内第三次被吓住。

    “你已经二十六岁了?!”

    怎么怎么发育得如此贫乏?而且这么稚气娇嫩?他不是没有跟二十六岁的女人交往过,可是哪一个像她一般,小小的脸,小小的身子,可爱的短发,干巴巴的曲线,细致得不像是个成年人,瘦小得就像个少女。

    看大胡子嘴巴阖不拢的模样,张玮慈呆了呆,有必要这么惊讶吗?

    “看起来不像吗?”

    她身高一六三公分,在台湾算是中等身材,不过跟眼前这男人一比,她觉得自己像是从小人国出来的。

    他有没有两百公分呀?感觉又高又魁梧,肩宽胸厚,还留着一圈密密麻麻掩盖了半张脸庞的落腮胡,说难听点,长得还有点儿像是漫画中的通缉犯呢!可是他说起话来很友善,笑起来又和气。

    “是不像,我刚刚以为你才十六岁。”

    见她已经吃完眼前食物,他伸出大手,笑容灿烂。“我是诺因.埃维尔,有趣的东方女孩,你呢?”

    “张玮慈。”她一时没想到用自己的英文名字,直觉的说出中文名。看着眼前大手,她使劲的把手在牛仔裤上擦了擦,才伸出去。“或是可以叫我维琪。”

    “不不,我觉得玮慈很好听。”

    虽然有点饶舌,可是中文特殊的发音让他觉得十分新奇。他小心的握着她的手,轻轻晃了两下,生怕自己一用力,便叫他把她的手给折了。

    张玮慈被他说话的神情逗笑了,她的笑又让他看呆了,刚刚都没发现她笑起来这么可爱!嘴唇先微微一颤,接着轻轻往上一拉,看到她贝壳般的细致白牙,一双凤眼也斜斜飞上发梢,俏皮得很。

    东方女孩都这么甜吗?像壶蜂蜜似的。

    为了不让她发觉自己的失态,诺因掩饰尴尬似的咳了一声,随口找了个话题“你是中国人吗?”

    “台湾人。”她满满吸了一口可乐,像个孩子一样贪心的吞咽着。“我不是从中国大陆来的。”

    “怎么会想到纽约来?”

    “本来是想来游学,不过”

    想起几天来的遭遇,她垂下头,内心挣扎着不知道该不该跟眼前这个大胡子说说自己倒楣的情况,毕竟这种事情说出来真是丢脸啊!

    “不过?”见她话说到一半没了下文,诺因好奇的问。

    她倔强的摇摇头“没什么。”这种事还是别让人知道的好吧!

    他看她紧咬吸管,脸色阴晴不定,明眼人一看就知其中必有内情。不过她不说,他也不会问,这是身为绅士该有的风度。

    “下次我们再出来吧?我可以充当导游喔!”

    他不想让气氛凝滞,也是为了想再见她的私心,他语气轻快的说:“你想去哪里?大都会博物馆?还是时代广场?第五街?梅西百货?”

    他脑中飞快的转着观光客跟女性会喜欢去逛的地标,像个推销纽约的业务员,一项项的诚心推荐。

    “我想去百老汇。”趁着他停下来休息的片刻,张玮慈终于有机会插嘴“我想去看歌舞剧。”

    她想看“歌剧魅影”这部歌舞剧,来到纽约最想去的地方就是百老汇,体验它的魅力与感动。

    “好啊!”诺因闻言后夸张的拍着胸膛“我可以帮你订位呢!你想看哪一出剧码?”

    “很多剧码同时上映吗?”虽然看过旅游书介绍,但详细的资讯她其实也不是很清楚。

    “是啊,每一家上演的都不一样,受欢迎的剧码今逃讴位,搞不好要等到下下个月才看得到呢!”这可一点也不夸张,之前他与其他几个室友想看“西贡小姐”就足足等了七个礼拜。

    原来如此!张玮慈了然的点点头,又好奇的提出许多问题,诺因也一一回答。

    两人聊得愉快,全然没有注意到太阳慢慢的向西方移动,天色越来越晚。

    直到发觉周围街灯亮起,她才注意到时候不早了。“糟糕!”

    她一看手表,老天,怎么已经七点半了?!苞大胡子聊得太高兴,都忘了时间。入夜的纽约治安之差时有所闻,更何况她是个单身外籍女子,而且还不知道怎么回去。

    “我送你回去吧!”看她一脸彷徨无措的模样,诺因身为绅士必须保护女性的心情油然而生。

    “我家在公园的另一头,我开车载你回中国城。”

    他站起身,示意她跟上。

    入夜的纽约开始吹起刮得人发疼的冷风,张玮慈虽然穿着羽绒外套,但还是忍不住打了个喷嚏。没办法,亚热带的台湾鼻子,一时之间还是难以适应纽约的寒冷。

    “冷吗?”诺因停下脚步,低头俯视小矮人揉揉鼻子,有点倔强的说

    “不,不会呀哈、哈啾!”这下可好,连鼻水都喷出来了。

    见她孩子气又狼狈的模样,他实在很想笑,不过还是死命控制住不听使唤的面部肌肉,一本正经的脱下风衣披到她肩上。

    “你先披着吧!”

    待会回家再拿一件就是。

    从他脸上扭曲的表情,张玮慈看到的是关心。

    她乖顺披上他的黑色风衣,不过当她一穿好,他再也克制不住爆笑的冲动“噗”地一声笑出来。

    老天呀,她真的是小矮人!怎么自己穿到小腿肚还显短的风衣穿在她身上,拖了地不说,袖子不但盖住她的手,还长了十公分不止,看起来活像个中国戏剧里那些拖着长袍的演员,模样滑稽得不得了。

    她顿时感觉有点挫败的嘟嚷“笑?!笑死算了。”

    低头看看,唉,也难怪大胡子忍不住,如果不是穿在自己身上,她搞不好会笑得更夸张。

    “委屈你一下吧!”

    诺因擦掉眼旁因狂笑溢出的泪水,他抬起头,不经意发现天际一轮明月高悬。

    月晕一圈圈散开来,昏黄色的月光将他原本银灰色的眼眸映照得宛如野兽一般的金黄,他感受到从身体深处传来的热痛,一点也不陌生的感觉。

    懊死的!他居然忘记今天是月圆的周期!

    包该死的是,他不能让眼前的女子看到他会变身!

    他连忙低下头,捂着双眼,踉跄的往公园一旁的洗手间奔去。

    “诺因?”张玮慈不明就里,扬声问道:“你要去哪呀?”

    “我去嘶我去洗手间,等我一下。”

    连声音都快变成如野兽般的嘶哑,他加快速度,躲到建筑物的后面。

    刚刚是她的错觉吗?为什么诺因的声音会突然变得沙哑得简直不像是人类的声音,像是像是野兽的低嚎。

    她独自一人站在夜晚的中央公园里,再胆大的人都会发毛,她勉强忍住心中的惧意,一刻钟过去,她觉得好像过了一世纪那么长。奇怪了,诺因怎么去那么久?还不时听到诡谲的声音,兽类一般咻咻叫着。

    “诺诺因!”

    她越来越怕,尤其那像野兽的声音好大,感觉离自己好近,纽约现在该不会有什么会伤人的动物到处乱跑吧?

    张玮慈极力忍着要自己声音中的颤抖不要这么明显,扬声叫道:“诺因!你还没有好吗?”

    一片寂静,除了令她恐惧的嘶嘶声。

    “诺、诺因,如果你再不出来,我、我就要过去了喔!”

    她现在浑抖得像秋风中将要落下的枯叶“我、我要过去喔!”

    还是无人回应。

    她深深吸了口气,努力移动自己软得像果冻般的双腿,来到建筑物的后面。

    不习惯黑暗的双眼,接触到一双闪着绿光的金黄色瞳眸。

    这竟、竟然是一只

    狼!

    而且不是普通在动物园可以看到的大小如狗一般的狼,祂四肢着地时高度就大约到她胸口,极之巨大的身形让人望之胆怯。

    金黄色的眼瞳冷冷逼视着她,血盆大口闪耀一嘴尖锐白牙,嘶嘶吼着,银白色的毛刹那间如接触到静电般竖立,在她眼中看来,这可是不大好的前兆。

    接着,她发现了凶狠动物旁的衣物,灰色的那是诺因的毛衣!

    她想尖叫,却叫不出声,第一个在异乡认识的外国朋友,一个有趣的大胡子就这样,被狼吃掉了!

    张玮慈速度缓慢的悄悄往后退,然而白狼仿佛意识到她的意图,也一步一步的朝她走近。

    她吓得大气也不敢喘,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

    逃!报警去!

    她飞快的转过身,不意被过长的风衣绊了个狗吃屎,沾了满身半融化的雪水跟脏泥。

    但此时此刻她哪顾得了这么多!连拍都没拍,她急忙起身拔腿就跑。

    白狼宛如戏弄她似的,明明可以追上,却用不急于吃掉这小猎物的速度跟在她背后。

    好痛!刚刚一定跌伤了!她感觉到膝盖一阵巨痛,但速度一点也没有放慢。上帝保佑,眼前那个小小亭子,不就是救命的电话亭吗?!

    她冲进电话亭中,先把门拉上后,双手在裤袋里掏来掏去,掉了一地零钱也不知道。

    好不容易摸到一个硬币,她连忙投进去,拨下九一一。

    惊慌的向亭外一看,白狼不知何时站在亭子的另一端,从它血口呼出来的气息喷在玻璃上,化成阵阵白雾。

    幸好,就在这个时候,电话彼端传来一个声音“警察局。”

    “这里这里有狼!”

    突然,白狼凶狠狠地用力撞门!

    张玮慈吓坏了,一脚死命的抵住门,用尽全身力量大喊

    “中央、中央公园有狼好大啊!”白狼使劲一撞,她原本受伤的膝盖支撑不住,脚一软,整个人跌坐在地上,眼睁睁看着它撞开不甚坚固的玻璃门,大摇大摆的走进来。

    她的双手顿时没了力气,话筒里还不断传来询问声,在巨兽与吓得半死的女人间晃荡。

    张玮慈最后一个意识是白狼伸出它温热且略带腥味的舌头,往她脸上舔了舔。

    然后,她昏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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